南方日报讯(记者/祁雷通讯员/黄胜龙夏江丽)5月18日至19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州放飞旅游有限公司及林子杰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3月30日,林子杰在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设立广州放飞旅游有限公司(下称“放飞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注册资本8888万元(未实际投入)。同年12月,林子杰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没有取得发行股票等资格的情况下,发起以众筹放飞公司30%注册资本为名的“中国放飞股权众筹网络平台”(下称“放飞平台”)。放飞公司通过设立微信群、开展公司年会等活动,向社会宣传放飞平台,林子杰等人通过担任微信群群主或团队管理人,进行讲课及宣传答疑,参与平台的扩大及团队日常事务管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放飞平台累计滚动交易额达7.24亿余元,林子杰从平台获利201.8万余元。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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