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和金交所的合作,随着64号文和29号文的出台,有的平台停止合作,也有的转入了线下。
1、64号文: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0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 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 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在64号文的执行过程中,大部分地区的监管尺度是,只要是互联网平台与交易所合作的产品,即认定为违 法违规产品,而不做进一步区分,因此,受限于64号文的规定,很多互联网资管平台直接停止了与金交所的业务合作并下线了金交所产品或至少从互联网平台公开展示页面下线了金交所产品。也有部分互联网资管平台认为64号文从行文的字面意思来看,并未完全限制互联网平台与金交所开展合法合规业务的合作,因此对金交所产品本身进行了一定限制,比如控制在200人以内、不再拆期等等,从而并未下线金交所产品。
2、 29号文: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 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 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29号文明确了目前互联网平台和金交所合作普遍的“引流”或“跳转”等代销模式不可为,但如果金交所的相关产品如果能够做到没有突破38号文、37号文的规定,符合监管相关的要求,是否有望与互联网平台继续开展合作?监管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但根据目前严监管的形式下,平台亦需持谨慎态度,期待监管作出进一步明确解释。
金交所本身的存在就是中央和地方的一种博弈,各种政策不明朗、监管不到位、业务存在模糊地带,所以期待中央监管部门把金交所纳入监管,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维护稳定的地方金融秩序,避免出现系统性的风险。
(一)小贷公司
小贷公司与金交所的合作在如今的监管形式下,应当是被禁止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禁止小 额贷 款公司通过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 贷资产。
(二)网 贷机构
《关于做好P2P网络借 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对于与各类地方金融 资产交易所进行合作的网 贷机构,应当停止合作,存量合作业务逐步转让或清偿,***终本次专项整治结束之前完成。网 贷机构的备案验收,虽然延期或者会有其他另外新的准入方式,但网 贷机构跟金交所合作已经几乎不可能了。
(三)互联网平台
水滴2017年8月获得AA2两轮,合计1.6亿元,由腾讯、蓝驰创投联合领投,高榕资本、创新工场、IDG资本、美团点评、彤程公益等机构跟投;2019年3月,又获得由腾讯领投,高榕资本、IDG资本、DSTGlobal创始人尤里·米尔纳等知名投资人跟投的5亿元B轮;紧接着6月12日,又宣布已完成由博裕资本领投的超10亿元C轮。半年内完成两轮,此时水滴的估值已经突破10亿美元。水滴、轻松凭借网络互助、众筹晋升新的流量平台,蚂蚁金服旗下“相互宝”也大火之后,“网络互助+保险”的模式彻了。因为这种模式看起来太“完美”了。前端借由网络互助/众筹引流,有效解决了保险的获客难题,后端销售保险,则能帮助平台快速变现。
在那个阶段,“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口号之下,费率市场化改革、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双重放松之下,保费规模突飞猛进。而这一轮的金融业发展,与以往不同的一点是,互联网金融也崛起了,网络、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都进入高速发展期。2014年是公认的中国"众筹元年",国内众筹募资总额在1.88亿元,共有1423起众筹项目,参与人数超过10.9万人。也是在这一年的8月,IDG原副总裁杨胤、原总监于亮领衔的轻松筹正式上线,并于2014年12月,获得来自老东家IDG数百万美元的A轮。同样是在2014年,另外一种商业模式也在悄然发酵。发文鼓励保险业发展提速,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趁此东风,2015年1月23日。
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人民银行上部于近日向辖内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支持上海建设金融科技中心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生态圈、深化金融科技成果应用、加大新兴技术研发、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加强长三角金融科技合作共享、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加强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八个方面提出40项指导意见,旨在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联动发展,着力挖掘上海金融科技发展潜能,深度激发金融科技发展活力,提升金融科技赋能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为把上海建设成为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适应的金融科技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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