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政策发布会暨动员部署会
27日,“陕西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政策发布会暨动员部署会”举行。会上发布了《陕股交科技创新专板企业挂牌业务规则》,来自会议的信息还显示,陕西“科技创新专板”将于9月底正式上线。
将服务小微科创型企业
2019年1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要求包括陕西西安在内的八个试点城市推广设置科技创新专板,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各类金融工具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活动。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年初省金融监管局会同陕西证监局、省科技厅启动了相关业务规则的研究论证和板块的筹备设立工作。经过9个月的紧张筹备,我省科技创新专板的制度基本建立,配套系统已经搭建。
陕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苏虎超
陕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苏虎超在讲话中表示,应当看到,大量种子期、初创期的小微科创型企业,无法进入上交所科创板,大量成长期、成熟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还不具备上市条件,这两类企业都需要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更好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的设立就是要对标上交所科创板的建设理念,找准自身定位和服务对象,主动服务以上两类企业,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为目标,关注企业创新性和成长性,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以实现功能互补和错位发展。
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科技创新专板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都具有重要意义。
将真正赋予挂牌企业股票发行概念
据苏虎超在讲话中介绍,我省科技创新专板围绕私募股权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有机结合,重新设计业务规则,重新厘定各方的定位和职责,其中推荐机构的职能就是发掘优质企业、帮助企业实现融资、促成投资者之间的交易,投资机构的职能是投资优质企业股权、引导自然人的投资,运营机构的职能是制定并监督交易规则的落实,管理和维护好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主要做法有以下三点:一是创新股权发行机制,真正赋予挂牌企业股票发行概念。二是创新股权交易转让机制,完善固定开盘日和明确对手方的单向竞价交易机制。三是针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豁免股改和新股发行要求,但提出了长期完整的信息披露要求。
整体来看,全省3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未来3年能上市的可能还不到1%,绝大多数企业需要融资和规范。为使板块更具包容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豁免了股改和新发要求,豁免了审计和持续督导要求等,只要求企业如实完整披露企业信息,自我承诺其真实性。鼓励和引导其加快股改和逐步规范,力争将有股权转让诉求、勇于如实披露信息的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引导至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既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也为规范上市奠定基础。
最后,苏虎超透露,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将积极指导陕股交完善业务规则和系统,抓紧推进首批挂牌企业摸排、尽调、审核等工作,确保9月底前首批企业顺利挂牌。
将为上海科创板输送更多科创企业
启动仪式
陕西股交中心董事长许亦红表示,此次“科技创新专板”相关政策的发布,是陕西资本市场上的一件大事儿,是陕股交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的阶段性成果,作为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唯一合法运营机构,陕股交将以此次政策发布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开展拟挂牌企业征集、投资机构意向征集、信息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科技创新专板”于九月底正式上线。
陕股交“科技创新专板”定位于“三个渠道”,即非上市中小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广大投资者价值投资的渠道和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的渠道。依据这个定位,陕股交“科技创新专板”旨在帮助新兴行业、创新型企业聚拢社会资本,解决其成长不确定性高、难以通过传统金融方式融资等问题,逐步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起到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的作用,为科技行业贡献力量,培育区域股权市场投资土壤,做大直接融资市场的“蛋糕”,向上交所“科创板”等更高层次资本市场输送更多的陕西省、西安市本地科技创新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