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此前的地方两会中,各地也纷纷把PPP写进工作报告。
同时,李克强总理还通过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在投融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再唱“独角戏”,而是采取政府和民营资本合作(PPP)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放大投资效应。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财政部也公布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发布了PPP项目合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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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社会资本开出了更优厚的条件,其中包括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等。
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4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住建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将“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协商合作”作为特许经营实施的四项原则之一。并强调“行政区划的调整、政府的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
5月5日,国务院转发了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环境,积极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并下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成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推进PPP模式的首个指导性文件。6月25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PPP项目的实施和政策保障机制,并安排上报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指出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是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重要举措。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8月10日,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盘活重大项目信贷资产。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服务,拓展重大工程建设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9月25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发布了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名单,共206个,总投资金额6,589亿元。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PPP项目仍以公路、轨交等基础设施,以及养老院、医疗设施、污水处理、教育设施、城市管廊等公用设施为主。其中,河南省PPP示范项目达41个,数量排在第一位,占比达到20%;其次是云南省,PPP示范项目为18个,排在第二位,占比为8.7%。
10月2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办法指出,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12月8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
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
12月18日,财政部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要求我国境内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 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2016年1月初,财政部对外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共七章59条,成为我国PPP领域的第一部对外发布并征求意见的法律。
随后,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业内专家表示,特许经营法和PPP立法这两部正在起草中的法律,许多内容重复交叉,还有不少意见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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