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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字样莫乱用

  近日,《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了行业内外广泛关注。《通知》在进一步规范“银行”字样使用、防范相关金融风险的同时,针对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现象开展整改规范工作。

  实际上,对于“银行”字样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已有规定。此次《通知》明确细化了相关内容,并结合当前规范整改工作实际情况,完善有关工作要求。究其原因,是近年来市场上频繁出现企事业单位、个人,甚至政府部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况。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近年来查处了多起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案件。

  需要看到的是,《通知》强调防范金融风险,治理违规乱象,还着眼于对消费者的保护。近年来,对于“银行”的字样既有滥用的现象,也有明知故犯、擦边碰瓷的违法行为。例如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假银行案,便是如此。这种行为利用消费者对银行的信任,影响了消费者的理性判断,而行欺瞒诈骗等不法之事,对消费者造成财物损失。故此,对于违法违规使用“总行”“分行”“支行”“农商行”“城商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储蓄所”“资金互助社”等字样,仿冒银行机构营业场所装潢、网站外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外观和标志等情形,欺骗或者可能误导金融消费者的,参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语言博大精深,同样的意思也可以有很多精巧表达。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给业务或者服务命名时,认为银行是生动可以理解的,于是出现了“时间银行”“粮食银行”等提法。不过,这些概念没有让人一望而知,反而有点迷糊。这客观上对公众形成了误导,也影响了相关服务的宣传效果。实际上,相关名称完全可以用“宝库”“仓库”等其他名称替换,既满足合规要求,也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据介绍,目前,浙江等地方已经开展了“两山银行”等摘牌和更名工作,整改进展顺利。这是相关规范工作的顺利进展,也足以成为其他自命“银行”的法人和业务学习借鉴的榜样。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科技金融税收促进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2/6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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