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步伐不断加快,全球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科技与产业竞争日趋激烈。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提出,“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新质生产力被赋予重要使命。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金融在整个科技创新循环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加速器功能。从产业视角看,金融支持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能够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质效,更好地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推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因此,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对科技创新的赋能成效,必然成为推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
主要问题
(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广度深度力度不够。人民银行《202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已有21.2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各类金融机构成功获得贷款支持。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专门设立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突破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获贷率达到46.8%,但仍有一半以上的科技企业无法直接从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支持。科技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创新链与资金链之间的堵点卡点较多。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性工具和产品不够丰富,专门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的机构数量明显偏少,在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方面力度更为不足。这与当前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供需错位现象比较突出,科技金融供需错位明显。从供给侧来看,金融机构虽然已经把服务科技创新作为重要抓手,并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方面逐渐形成合力,但是在数量与规模上还存在不足。比如科技信贷,虽然整体增速稳定,但在整体本外币贷款余额中的占比偏低。从需求侧来看,金融对基础性重大科技创新与应用性科技创新的支持还存在不平衡现象,一般企业科技创新还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持。进一步看,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商业银行信贷资源供给与科技企业金融需求不匹配现象比较突出,表现为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支持在金额、期限、还款方式、贷款用途等方面与科技企业的科技属性还存在较为明显的不相容现象,导致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成效偏弱。
(三)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长效机制。政府尽管已经出台诸多关于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性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基金等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但在鼓励技术创新、提高科技企业上市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科技信贷监管考核,以及相应的财政、税收、金融监管相匹配的具体政策导向方面,缺乏长期的体制机制保障,在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方面的便利化政策支持不足。
主要建议
(一)完善科技创新估值体系建设,打造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估值溢价和价值发现功能,让金融机构能够“看懂”科技企业的各种潜在价值,如专利价值、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为科技企业精准“画像”,将科技企业的价值数据化、模型化,并最终通过市场力量激发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以“全周期、全方位、全链条”综合服务,满足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多元化金融需求,解决科技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不同阶段的成长烦恼。以市场为导向打通科技金融全周期全链条服务,推动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创新,满足科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抓住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供需错位的痛点,充分运用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的力量,探索开发更加适合科技企业特征的产品、服务和风险管理模式,实现科技与金融的双向奔赴。
(二)发挥传统金融机构融资主体功能,缓解科技金融供需错位程度。银行类金融机构应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者设立专门的科技银行,探索科技金融发展新路径,围绕新质生产力提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创新开发推广特色金融产品,建立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契合的全场景综合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支持投早投小创新,不断提高银行对科技企业的“首贷率”,满足科技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比如:在创新科技金融模式上,改变传统的从“看资产、看抵押”转向“看未来”,探索以高层次人才为服务对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施“保险+”机制,建立以专业科技保险公司为龙头,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联动银行类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保险服务,通过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锁定风险上限,破解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的后顾之忧。
(三)用好用足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拓宽科技金融服务渠道。大力发展股权、债权、并购等直接融资,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公共资金的投入引导并激励私人投资,为科技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及时的融资服务,促进资金或资本与科技企业的精准对接,为科技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适度降低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门槛,抢抓监管机构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债券发展的大好契机,创设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发债融资的便利化举措。
(四)构建长效的科技金融发展机制,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科技金融政策,强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对接,出台支持科技创新的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通过设立创新基金、提供税收优惠、建立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平台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科技金融研究与开发,推动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广泛应用。创设并推广金融顾问制度,建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业化、多层次、专营化的金融服务顾问团队,推动形成“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特色机构+专业团队”相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根据科技企业特征和发展趋势提供定制化辅导服务,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与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操作给予贯通式指导,及时解答科技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金融困惑,主动将金融服务送到科技企业并提供随时随地、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