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真实的例子。某杭州高管,暂且称之为A先生。作为公司负责人,现在收入了一笔150万元的股东分红。如果按照正常纳税,股东分红20%的税率,应该上交:
1500000X20%=300000
按照正常上交30万元的税额。
那么如何做一个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解决呢?
依据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为A先生制定如下几种税收筹划方案。
一、 公司的股东普遍性都存在这种纳税需求,那么可以考虑在园区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在园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比例,最高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70%的返还。即:
1500000X20%X40%X70%=84000元
A先生的公司在园区成立分公司,即150万元的分红后,只需要缴纳21.6万元的税额,比没有做税务筹划少缴纳8.4万元的税额。
此方法的优点是:最合理合规的进行税务方式的筹划,并且为公司高管和公司都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税收。分公司的增值税可节约总税额35%的比例,企业所得税可节约总税额28%的比例,高管个税可节约28%的比例。
二、现在利用比较多的个人独资企业税务纳税筹划方案。这一种方式的话,税率最低为4.86%,即1500000X4.86%=72900.
这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两种方式,当然每个企业性质不一,所采取的方式肯定会有一些不同。后续再慢慢分享。觉得本人信息对你有用,欢迎点赞和分享。
来源:园区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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