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审定,公布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确认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等89家技术中心和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分中心为第23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并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有关手续。